2023年9月1日,在習近平總書記宣布設立北交所兩周年之際,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北交所第一時間組織學習,對標《意見》要求,部署貫徹落實工作。
北交所充分認識到,經過兩年的建設發展,市場已從平穩開市逐步邁向規模、功能雙提升的關鍵時期,站上了高質量發展的新起點?!兑庖姟返陌l布有助于北交所進一步提升市場活躍度、強化市場功能、改善投資預期、營造良性生態,加快形成以高質量發展為核心的市場品牌、比較優勢和特色優勢,夯實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基礎,是今后一段時期北交所市場建設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站在新階段新起點,北交所將按照《意見》的部署要求,加強統籌謀劃,堅持能辦快辦,凝聚各方合力,聚焦促進投融兩活、協調發展,集中全所力量全力推進各項準備工作,以高質量落實工作推動市場高質量發展。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的思路,北交所、全國股轉公司今日發布首批八項改革創新舉措。其中,北交所發布投資者適當性、上市條件執行標準、轉板、發行底價、做市交易、融資融券等七方面舉措,全國股轉公司進一步優化新三板分層標準。
一是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發布實施修訂后的《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及其配套業務指南,明確已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投資者申請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時,各證券公司不再核驗投資者證券資產和交易年限,不再進行知識測評,投資者簽訂風險揭示書后即可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進一步便利潛在投資者參與市場,擴大北交所投資者隊伍,增強市場買方力量,改善市場流動性。
二是優化“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執行標準。明確發行條件中“已掛牌滿12個月”的計算口徑為“交易所上市委審議時已掛牌滿12個月”,允許掛牌滿12個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掛牌后直接申報北交所上市,進一步加大對優質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市場成本、明確各方預期。
三是優化發行底價確定方式。調整信息披露要求,不再要求發行人提前確定發行底價,發行人可將后續詢價或定價產生的價格作為發行底價,進一步提升新股發行定價的市場化水平,促進一二級市場平衡發展。
四是就優化轉板安排征求意見。結合《中國證監會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發布以來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情況,特別是北交所上市公司數量增加、預期更加多元的實際,已啟動《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以下簡稱《轉板指引》)修改工作,會同滬深交易所完善轉板溝通、協作機制?,F發布通知,就修改《轉板指引》向保薦機構、上市公司等經營主體征集意見建議,后續將根據意見情況抓緊完善,進一步順暢轉板機制。
五是優化做市交易制度安排。修訂《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細則》及其配套業務指引,允許做市商使用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參與戰略配售,進一步便利做市商券源獲??;調整做市商豁免報價安排與超額配售選擇權機制的銜接,主承銷商在披露購回完畢的公告后即可開展做市報價,引導做市商在新股上市后盡快提供報價服務,為新股提供基礎流動性、提升新股價格穩定性;優化做市商成交金額評價指標,鼓勵做市商通過靈活的報價策略提升股票流動性。
六是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擴大至全市場。自9月11日起,將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同時明確新股自上市首日起自動納入融資融券標的,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交易選擇和風險對沖渠道,進一步促進市場交投平衡,提升市場價值發現功能。
七是優化新三板分層標準。全國股轉公司修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刪除掛牌公司、申請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累計融資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要求,便利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靈活選擇融資時點和規模,進一步增強新三板與北交所之間的制度協同。
八是配套完善擴大做市商隊伍相關安排。為擴大北交所做市商隊伍,中國證監會今日發布了《證券公司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特別規定》,引入更多新三板優質做市商和積極開展北交所保薦業務的證券公司參與北交所做市。為落實好做市商隊伍擴容,北交所完善了證券公司申請參與北交所做市業務流程,進一步健全了做市商業務管理和風險防范機制,確保做市業務順利開展、穩步發展、風險可控。
高質量建設北交所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建設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的重要探索?!兑庖姟穼Ρ苯凰哔|量發展作出整體規劃,同時提出支持北交所發揮新設市場優勢,發揮改革試驗田作用,對于提振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信心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北交所將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主體責任,增強使命感、緊迫感,發揚釘釘子精神,加快把《意見》部署要求轉化為市場建設成效,著力打造有活力、有韌性、具有品牌吸引力和市場影響力的交易所,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貢獻力量。